類風濕性關節炎早期診斷 治療事半功倍 - 醫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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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風濕性關節炎因臨床症狀多樣,過去診斷皆依賴1987年時美國風濕病醫學會制定的診斷

標準,而2010年歐洲風濕病醫學會(EULAR)暨美國風濕病醫學會(ACR)共識則有所調整,林

新醫院過敏免疫風濕科主任林剛民說,依據最新內容,若患者手部發炎的小關節超過4個

,且血液中發炎指數高,即使發病時間未達六星期,臨床上幾乎可確診為早期類風濕性關

節炎。

  早期診斷與治療,能夠在發病初期與在關節實際破壞產生將疾病控制住,是目前醫界

的一致共識。初期可投以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治療,但大部分的病人無法僅用單一藥物控

制病情,需要用到疾病調節抗風濕藥物,隨著疾病進展,有些病人還需要進一步生物製劑

的治療,才能有效緩解疾病。



  國內現行健保給付的生物製劑有兩類,包含B細胞標靶治療莫須瘤,以及腫瘤壞死因

子抑制劑的恩博與復邁。林剛民主任進一步說明,約有二至三成的患者使用腫瘤壞死因子

抑制劑治療後的效果不佳,在換用抗B細胞標靶治療後,六成以上可獲得良好療效,其作

用機轉為消滅免疫系統內不正常的B細胞,使患者體內不再產生奇怪的抗體,且效果持久

平均一次靜脈注射療程可維持半年以上,讓患者在治療的同時,也能保有生活品質。


  而生物製劑的健保申請與使用時機也是病友常會遇到的問題,林剛民主任指出,生物

製劑屬健保專案申請項目,病患需接受疾病修飾抗風濕藥物的最大劑量治療,且持續半年

無法改善者,方可提出申請,對於已控制不佳的病人,在等待生物製劑申請的期間需忍受

疾病造成的疼痛不適,同時也是一種醫療資源的浪費,根據臨床發現,血液中發炎指數長

時間居高不下的患者,是關節變形的高危險群,唯有病患早日獲得良好治療,才能自我照

顧,進而重返職場。



  建議病友對自身的疾病控制,也應該採取主動瞭解的態度,類風濕性關節炎的疾病控

制需要血液的發炎指數、X光等檢驗結果合併臨床症狀綜合而得,並由醫師評估是否得調

整目前治療策略。類風濕性關節炎需要長時間追蹤與用藥治療,千萬別以為「不痛就沒事

」。


http://health.chinatimes.com/contents.aspx?cid=5,67&id=1259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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